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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使2003届毕业生签约及档案转递工作能够顺利,根据以往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今年特做如下规定:
一、领取《就业协议书》的具体要求:
毕业生持接受函(回执)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协议书后,必须现场将协议书中的内容全部填写完整,就业指导中心方能盖章生效。因此,毕业生在领取《就业协议书》前,应按照《就业协议书》中的内容与接收单位逐项落实。
二、填写《就业协议书》中规定内容时具体要求:
(一)本科毕业生
1.毕业生需准确记录接收单位名称、单位隶属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邮政编码,确定单位的经济成分(国有经济、集体经济、私有经济、港澳台经济、外商经济)?quot;单位性质(党政机关、科研设计单位、学校、商贸公司、厂矿企业、部队、其它)等内容。
2.通讯及档案转寄地址栏中,只填写接收单位的详细地址,档案转寄地址不在此栏填写,单独登记在自制的《毕业生档案登记表》上。
3.学校意见栏中,学校联系人填写就业指导中心,联系电话62289134,邮政编码100081.
4.其它则按协议书的要求填写。
(二)研究生
1.生源地区栏中凡属应届毕业生直接考取研究生的,其生源地区应填写考取大学本科时的家庭所在地;凡属由工作单位考取研究生的,其生源地区为原工作单位所在地。
2.毕业生应准确记录单位名称、隶属部门、单位地址、联系人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等内容。
3.培养单位名称(丙方)栏填写中央财经大学,联系人及电话栏分别填写就业指导中心及62289134.
4.其它则按协议书的要求填写。
三、填写《就业协议书》中备注栏的具体要求:
凡签约的毕业生必须认真学习我校有关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,并在签定协议书时在备注栏中填写:我将严格执行学校《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》中的各项规定。
四、填写《毕业生档案转寄情况登记表》的具体要求:
毕业生必须与接收单位沟通,弄清楚档案转寄地址,并在领取协议书时准确填写在《毕业生档案转寄情况登记表》上,如所提供的地址有误造成档案无法转递的,责任自负。
学生工作部(处)就业指导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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